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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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店大门不醒目,有点难找,离温泉不远,设施挺新,房间很大,价格也很优惠,有地下和地面停车场,就是周边配套差了点,附近没有早餐卖,按酒店里留的那张早餐店地址找过去竟然关门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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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店位置离镇中心有些偏,晚上比较僻静。房间的大床只要翻身就响,卫生间的莲蓬头是坏的,弄的满地是水,而且只能在浴缸里洗!床头没有台灯也没有灯的开关很不方便,晚上起夜要摸黑走到卫生间的门口!哎……很不人性化!优点离泡汤、奥特莱斯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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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行位置还行吧嗯嗯嗯